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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s红宝石平台登录址考务管理办法

发布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2-18    浏览次数:3206  


hbs红宝石平台登录址考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考务工作管理,端正学风考风,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题命题

1.考试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全面测量学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应注意覆盖面要广和突出教学重点,基础知识题、综合分析题、应用题比例恰当。在命题时应同时制订出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

2.试题应有一定的梯度,要考虑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一般是7∶ 21),尽量做到命题科学化,以客观题(如判断题、填空题、选择题等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题目)和主观题(如计算题、问答题、论述题等)有机配合为宜,区分度强,题量适中,便于分辨学生成绩的优劣,考试成绩力求符合正态分布。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又做下一次考卷。

3.采用同一课程标准、同一学期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应当统一命题,统一试卷。

4.对课程标准和教材较稳定的课程要逐步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原则上要求实行教考分离。无试题库的课程由各系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命题,经系主任审核后于考前二周送教务部印制。

5.试卷在命题、审批、印制、保存过程中,应严格保密,教师辅导学生复习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意。

6.考试、考查、补考的试卷,一律用标准的试卷纸(B4)出题,要求清楚、整齐、规范,必须用打印机打印,不能手写。

7.补考试题的题量为期末考试的一半,补考时间一般为40分钟(1节课)。

8.体育课考查要从学生身体条件和体育基础的实际出发,对男女学生应有不同标准,对患有某种疾病而短期内不能治愈或有生理缺陷的学生,经指定医院证明,教务部批准可减免考查项目。

二、考前准备及监考

1.教务部在期末考试前一个月,制定并发布期末考务工作方案,明确考试时间、命题要求、成绩评定及提交、期末资料上交等内容。成立工作小组,落实各项考务工作责任人。

2.教务部组织各系制定《考试安排表》,落实每门考试课的考试日期、场次、考试教室及学生座次编号、监考人员名单。每一个考场原则安排2人监考,并明确一人为主监。在考试前一周发布《考试安排表》,各教师应在考前在校园内网查看自己的监考任务。各系组织各班级下载打印的《考试安排表》,班主任应张贴到班上,提醒并组织学生按时考试。

3.印好的试卷,在考前一周内,由各系配合文印室组织装订、分卷、按考场搭配整齐,妥善保存,不得泄密。

4.考前一天,各系、班主任应组织学生做好考场布置等有关工作。考场布置的要求:标准考场考生人数为30人(一般不超过30人) ;桌凳五行六列反向摆放(口朝讲台);前方黑板应净化,考生按座位表入座。

5.考试周内学校设立由校级领导、教务部、督导办组成的巡考小组,全面指导和检查考试情况。

6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事先持相关证明向所在系申请,经所在系同意,报教务部批准后,可以办理缓考。

三、考场规则

1.凡进行全校统一时间考试的,应预先做好考试计划安排,落实总监考(主考)、巡考、监考和考评人员。监考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生产实习操作技能考试必须现场评分的按实际需要配备监考员和考评员。

2.考场的安排要按规定布置,理论考场按单人单桌布置,也可按不同考试课程间隔混编座位;生产实习操作技能考试按不同专业工种安排考场。

3.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试及学期、毕业考试(或考查),如未经批准,无故缺考的作零分处理。

4.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无故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准进入考场。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号就坐,不得擅自更换座位和调换试卷。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

5.理论考试考生除必要的文具用品外,其他书籍、讲义、笔记本等一律不得带进考场(开卷考试科目教师指定的书籍除外)。通讯工具不能带入座位,带入考场的应放在指定位置,并关机或处于静音状态,带入座位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舞弊处理。技能操作考试学生除按规定携带的工具物品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进考场。

6.在考试过程中,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在试卷或考件上做任何记号。考生应独立思考,独立解题,不得有交谈、旁窥、夹带、传递等不正当的行为。考试作弊者,除取消课程的成绩外,还应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考件分发错误或有缺陷等,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题内容。

8.在操作技能考试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听从监考人员的指导,对不听劝阻的考生可停止其考试,因违章操作而损坏设备的,考生应负责赔偿责任。

9.在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卷或考件的可直接将试卷(包括草稿纸)或考件交给监考人员,并立即退出考场。考试结束铃声响时,应立即停止答卷或加工工件,将试卷(包括草稿纸)或考件放在桌上或设备上,并立即离开考场,不得把考卷及草稿纸或考件带走,不得在考场内逗留,不得在考场附近议论、喧哗。

10.临时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考试或考查时,必须报告教务部,经批准后可作缓考处理,并另行安排时间考试。

四、监考员的职责

1.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熟悉考场规则、考场位置及考生安排。

2.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20分钟,到教务部安排的考务室领取试卷、考场记录,并做好工作准备。

3.预备钟响后,监考人员应迅速到考场,督促考生对号入座并清点学生人数,安定考生的情绪,强调考场纪律。

4.考试前监考员要进行清场,对学生已带入考场的书、笔记、草纸、书包等物,应集中存放在教室的前面。考桌周围除规定的用具外(含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放置。没有清理好考场不得发放考卷。

5.考前5分钟,监考员当场启封,如试卷无误,应马上发试卷。

6.监考员无权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题不完整、字迹模糊、缺损提出疑问时,可以当众回答问题。

7.监考员应严肃、认真履行职责,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巡场,在考场内不得看报纸、谈话、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员如需暂时离开考场时,应向同场监考员说明,但不得超过10分钟。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继续监考的,须经得主考同意并有其他监考员接替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允许两个监考员同时离开考场。

8.监考员发现学生有作弊企图时,应给予批评、警告。发现学生作弊并已形成事实,监考员应没收其作弊工具、材料,情节严重的可没收试卷,停止其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并把没收的作弊材料证据及考卷交教务部。

9.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随即收齐试卷进行清点,并当场封卷,同时填写考场记录表及签署姓名,一并交教务部。

10.监考人员如因事无法参加监考,必须提前一天向教务部提出申请,报主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准假,擅自缺席监考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未经教务部许可,监考人员不得与他人协商调换监考场次。监考人员因事无法参加监考,但事先未向教务部请假而造成缺席监考,并通报批评。

    五、学生考试违纪处理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和作弊处理祥见《hbs红宝石平台登录址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处理办法》。

六、保密要求

1.试卷(包括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学校机密材料,接触试卷的教师及其教学管理人员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在试卷印刷、输送、封存等各环节做好保密工作。

2.命题教师要妥善保存试卷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暗示试卷内容,杜绝泄题事件发生。

3.在试卷的印刷、封存、发放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交接签名手续,落实责任制。

4.一旦发现有失密现象,按照学校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七、补考

1.正常补考资格:

(1)学期考核评定成绩不及格者;

(2)考试前经教务部批准缓考的学生;

(3)无故缺席考试,经申请批准同意补考的学生。

2.毕业前补考资格:

(1)补考一次仍不及格但已升级者;

(2)违纪和作弊取消正常补考资格,经申请批准同意补考的学生。

3.正常补考安排在新学期第3周开始进行。任课教师必须在新学期第1周将补考试卷交到教务部,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各系组织实施。

4.毕业前补考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具体时间由教务部确定。任课教师必须按要求提前二周将毕业补考试卷交到教务部,补考工作由教务部统一安排,各系组织实施。

5.凡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带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严格检查,防止替考。

6.补考试卷由任课教师命题,补考时间一般为40分钟(1节课),任课教师必须在补考后一周内评出成绩,报送教务部。

7.凡考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成绩以及格计,并注明“补考及格”。60分以下记为“不及格”。

八、本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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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日


hbs红宝石平台登录址考务管理办法(发文版20151109).doc